为什么绝大多数居民楼都是 6-7 层、11-12 层、18 层、32-34 层? Chongchong Zhang,较懂建筑环境,略懂经济学和猫总的来说,这是开发商在现有的若干强制性规范下的若干最佳的选择,下面我一个个来解释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规范《住宅设计规范》 GB50096-2011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-2014以及不同的地方规范,这里以《上海市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(附条文说明)》DGJ08-88-2006 为例原因未能一一列出,如有补充,请在评论区里面指出1.为什么是六层,也就是总高 18 米左右根据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50096- 2011 的要求,"七层及以上住房"或者"住房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16 米以上的住宅"必须设置电梯,对于居民建筑而言,楼板到楼板的高度是 2.8-3 米,注意上文中说的是入口楼面,也就是最高层的入口处的地板层到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,6 层住宅的话,最高层为 6 层,则 6 层的入口处的高度为 3*5=15 米,因此刚好不需要做电梯,如果是 7 层,则为 3*6=18 米,则必须设计电梯部分楼房 6 层带有阁楼,其阁楼一般低于 2.2 米,部分区域可以算作建筑面积,但是仍旧不能算七层,并且入口楼面的高度还是 15 米,因此不需要做电梯。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高度大于 21 米的建筑,也就是高于七层[不包括七层]的建筑,必须做消火栓系统。而六层或者六层带有阁楼的住宅,其高度不大于 21 米,因此不需要做消火栓系统2.为什么是 11 层,也就是总高 33 米左右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 的要求2.1当建筑高度大于 33 米的时候,疏散楼梯间不能做成敞开楼梯间,也不能做成封闭楼梯间,必须做成防烟楼梯间。做成防烟楼梯间的结果是必须增加前室,同时涉及到防烟楼梯间和相关前室需要做防烟系统,一般做成自然排烟,需要设置足够开启面积的外窗。当然如果建筑高度小于 33 米,但是封闭楼梯间的自然排烟和自然采光不符合要求,也必须做成防烟楼梯间;2.2 当超过 33 米的层高时候,建筑必须设置消防电梯,且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置一个消防电梯,相邻防火分区可以合用一个消防电梯。2.3 有了消防电梯,就必须设置消防前室,当然消防前室和防烟楼梯间前室可以合用,只要面积满足一定的平方数即可。且前室的门必须设置为至少乙级防火门2.4 有了消防电梯,还必须做电梯井井底排水设施,对排水井的容积和排水泵的流量提出要求,这就和给排水专业产生了联系。增加了麻烦根据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50096-2011,高于 11 层 33m[不包括 11 层]的建筑,每栋楼至少应该有两部电梯,其中一部需要够大,能够放置担架,并且如果这栋楼的每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的话,则必须在 12 层以上设置相邻单元之间的连廊。当然如果每单元都有两台电梯,那么就不需要设置连廊了。必须指出,消防电梯也可以作为日常常规电梯使用,比如一栋 12 层的楼有两个单元,每个单元都有一部常规电梯一部消防电梯,那么当然符合要求。也不用设置连廊了。10 层和 10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,其楼梯间,即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必须通到楼顶。这是为了给消防创造条件。10 层和 10 层以上的住宅,如果有外墙保温,其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不能低于 B1,而 10 层以下,则可以采用 B2.3.为什么是 18 层,也就是总高 54 米左右这幢大楼是 18 层以下的二类居民建筑高于 18 层的住宅建筑定义为一类高层建筑,其耐火等级为 1 级,所有相关的建筑构件全部必须为不燃 A 级材料根据规定,19 层及以上的住宅,每单元的安全逃生通道不得少于两个,这就意味着需要两个防烟楼梯间和相关前室,并且还需要做相应防烟设计对于某一些地方规范,比如上海,当楼层在 18 层以下时,只要楼梯间的可开启外窗满足规范要求,前室或者合用前室可以不用做防烟高于 54 米的建筑,公共部位需要做火报系统4.为什么是 33 层,也就是 100 米左右这幢大楼是 100 米以下居民建筑100 米以上为超高层建筑,需要做避难层100 米以上的建筑必须在防烟楼梯间和前室,消防前室做正压送风,不能做自然排烟100 米以上的建筑必须做自动灭火系统100 米以上的建筑必须做火报系统100 米以上外墙保温必须为 A 级这些都是强制性规范,没有什么太多的道理可讲,作为设计人员,主要是建筑和消防的相关设计是必须考虑的。作为开发商,必须要考虑多方面因素,确定最具性价比的楼层高度。最后,说了这么多,当你下次走在路上的时候,多多数一数街道边的楼群的层高,一定会有惊人的发现,原来这个竟然是真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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